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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矩成方圆》

作者: 来源: 实验学校审核:上传:王美艳更新时间:2010-03-01 13:24

规章制度篇

第一部分学校行政领导岗位职责

一、校长岗位职责

校长是学校最高行政负责人,是学校的法人代表。校长在市教育局的领导下,对外代表学校,对内全面领导学校教育教学、行政、后勤等各项工作,并对政府主管部门承担学校教育教学、行政管理的责任。校长对市教育局负责,对学校和全体师生负责,并接受学校党组织、教代会的监督。主要职责是:

1、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令,认真执行上级党委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决定,坚持依法治校,充分尊重师生员工的法定权利。

2、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构建具有超前性、整体性、实验性及灵活性的学校发展规划。建立健全学校管理网络及规章制度,领导学校的教育、教学、科研、人事、财务、总务、校产等行政工作。负责对学校的重大工作和重大改革措施进行决策并组织实施。

3、坚持实施素质教育,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以德育为首位,以人人发展为目标,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学校教职工的综合素质。

4、负责在核定的人员编制和机构指数内,设置机构、进行人员调配、聘任、考核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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