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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通知

作者:  来源: 实验学校审核: 上传:王美艳更新时间:2010-10-15 00:00

    第一项

全体老师:

按照我市“十一五”期间中小学继续教育规划安排,我市对“中小学教师法制教育”和“教师职业道德”学科培训工作基本结束,决定对这两个学科进行考试,成绩计入“十一五”中小学继续教育学分。

考试时间:1030日上午 9:00-----11:00

考试地点:八中

后转入的老师和新参加工作的老师请到高教处集体购买教材。没有及时参加考试的教师后果自负。

    第二项

    部分老师:

没有获得英特尔未来教育培训证书或者没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证书的老师,1018到学校科研处报名,教育局组织培训,时间定于1023,培训地点市教师进修学院五楼机房”,参加考试的老师必须进行考前培训。请老师及时报名,否则后果自负。

 

第三项     (点击下载)

    关于开展2010年锦州市教育学会“教育创新”优秀教育教学论文、案例及叙事评选活动的通知

    辽宁省教育学会关于征集、评选优秀教育科研成果的通知

    关于参加2010年全国优秀教育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关于参加省教育学会优秀科研成果评优及“十二五”教育科研课题申报活动的通知

 科研处 

2010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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