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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教育学会关于征集、评选优秀教育科研成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实验学校审核: 上传:王美艳更新时间:2010-10-15 00:00

一、成果形式与要求

  1. 优秀科研成果形式:调查报告、研究报告、学术论文、教育教学案例、教学设计、教学实录、教育教学随笔等

2. 参评成果一式一份,用A4纸打印,并填报优秀科研成果申报表。(详见附件)。

   3. 参评成果要求:

  (1)观点鲜明,论述严密,数据准确,案例典型,文字通顺,理论联系实际;在解决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际问题方面以及教学改革方面有新的思路和观点,对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2)教学实录要求教师用摄录机录制自己执教的一节课,制作成光盘,进行参评。要求光盘刻录清晰,能够反映教师教学的过程和学生的学习情况。时间在40分钟以内。

  (3)每人最多报送两篇文章,每篇文章字数不应少于2000字。

  (4如因文章有严重抄袭现象而影响评选结果的,责任自负

4.报送要求

1)参加评选的文章须用A4纸,标题用3号黑体,标题下为单位及作者4号宋体,正文为4号宋体。电子稿设文件夹写清申报人姓名与纸质稿一并报送

2)报送时间:请于2010111日前,报送校科研处

三、成果评选与要求

  1. 为保证成果评选的公正性和严肃性,所有参评的科研成果必须是本人作品。若发现抄袭、侵犯他人著作权,将取消其参评权,情节严重者将予以通报批评。

2. 调查报告、研究报告、学术论文、教育教学案例、教学设计、教育教学随笔等科研成果收取评审费60元。教学实录收取评审费120元。

附件(点击下载):辽宁省教育学会2010年优秀科研成果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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