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党委班子民主生活会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实验学校审核: 上传:王美艳更新时间:2010-09-17 00:00
按照锦州市教育局纪委【2010】12号文件关于县以上领导班子要“召开贯彻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切实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为主题的民主生活会的要求。
校党委研究决定于9月21日上午9:30分召开实验学校党委班子生活会。主题为:“加强工作作风建设,创建先进党组织”。
要求:
1、提前准备
①自学;再次学习习近平在唐山考察工作期间的讲话,学习《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②自省;重点检查一年来班子和个人“工作策划到不到位;工作落实到不到位;总结反思到不到位”的问题。分析原因,查找根源。
③自觉;一是主动征求干部、教师的意见、听取群众的心声,以清楚各自改进的方向。二是认真围绕主题撰写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提出整改措施。
2、开好民主生活会
①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制定整改方案,并向干部、教师通报。
②要紧紧围绕“三个到不到位”,自查自评、互查互评,确保会议质量。
③会后整理各自的发言材料于10月8日交校党办,由校党办报局纪委。
锦州市实验学校党委
2010-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