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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实验学校2022年部门预算

作者:财务与物资管理处 来源: 锦州市实验学校审核:曹桂馥上传:王美艳更新时间:2022-01-21 21:37

目录

第一部分锦州市实验学校概况

一、学校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锦州市实验学校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政府采购表

第三部分锦州市实验学校2022年预算公开相关重要事项说明

一、锦州市实验学校2022年部门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锦州市实验学校概况

锦州市实验学校建于2005年,为锦州市城市南扩十大工程之一,是锦州市教育局直属唯一一所九年一贯制义务教育学校。

学校分为学苑、德胜、锦绣三个校区,总占地15580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8336平方米,共有具备多媒体设施的教室240个,各种功能室50个。一二年部师生分布在学苑校区,三至六年部师生分布在德胜校区,七至九年部分布在锦绣校区。三个校区各有可容纳千人的体育馆1座,食堂1个。学校现有教学班201个(中学70个,小学131个),学生10129人(中学3438人,小学6691人);教职员工552人,其中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班主任、全国优秀辅导员、全国教育系统巾帼建功标兵、国家级骨干教师共11人,特级教师、省名师、省优秀教师、省学科带头人、省骨干教师共25人,市名师、市优秀教师、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共产党员等获得市级以上荣誉教师共159人。

实验人秉承“做事求实,做人求真”的校训与“勇于探索,敢为人先”的精神,不断努力拼搏,着力培养“有修养、负责任、会学习、善求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实验学子。十多年来,学校规模不断壮大,实力持续提升,声望日益高涨,教育质量稳步提高。

建校16年来,曾获得“中国教育改革与发展研究会的理事单位”、“全国和谐校园先进学校”、“全国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等国家级荣誉30项;获得“文明学校”、“课改示范校”、“教育科研先进单位”等省级荣誉80项;获得锦州市“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党风行风建设先进单位”、“校园文化建设示范校”等市级荣誉245项,共计355项荣誉称号。

如今,实验学校进入发展的新阶段,全体教职工正本着“发扬学校既有优势,促进学校内涵发展”的工作方针,按照学校“十三五规划”绘就的蓝图,朝着创建全国先进,省内一流,全市领先的目标努力迈进,为我市成为辽西教育中心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锦州市实验学校无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锦州市实验学校部门预算

(见附件)

第三部分锦州市实验学校2022年预算公开相关重要事项说明

一、锦州市实验学校2022年部门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锦州市实验学校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锦州市实验学校2022年收入预算总计6354.87万元,支出预算总计6354.87万元,收支相抵,结余为零万元。

二、锦州市实验学校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零万元,较上年增加(或减少)零万元,其中:国公出国(境)费零万元,比上年增加(或减少)零万元,主要是因为没有因公出国;公务接待费零万元,比上年增加(或减少)零万元,主要是因为公务接待没有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零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零万元,比上年增加(或减少)零万元,主要是因为没有公务用车购置;公务用车运行费零万元,比上年增加(或减少)零万元,主要是因为公务用车较少。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2年预算收入6354.87万元,较上年增加76.12万元,主要是因为生均经费和人员均有所增加。

2022年预算支出6354.87万元,较上年增加76.12万元,主要是因为生均经费和人员均有所增加。

四、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2年经费预算1019.68万元,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预算零万元,较上年增加零万元,主要是因为没有采购项目预算。

六、其他必须说明事项

按照《转发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锦财预〔2016〕478号)文件要求,结合本部门预算其他必须说明事项,在此一并进行说明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锦州市实验学校学2022年年初预算时点,办公用房、车辆等大宗资产占用情况:我校无办公用房全部为业务用房,车辆为两台轿车归校办公室管理。

锦州市实验学校2022年年初预算安排房产、车辆等大宗资产购置情况:各部门没有安排预算

(二)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锦州市实验学校2022年共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零个,共涉及资金零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2.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3.“三公”经费: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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