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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辽宁省教育 科学“十四五”规划评审专家的通知

作者: 来源: 锦州市教育局审核:上传:李铭更新时间:2020-12-23 09:01

锦州市教育局转发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荐辽宁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评审专家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市教师进修学院,局直各中小学(含幼儿园和中职学校):

现将《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荐辽宁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评审专家的通知》(辽教科规办字﹝2020﹞6 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1.请各单位严格按照省通知要求遴选、推荐相关类型的专家候选人,如无符合条件的可不推荐。

2.请各单位组织候选人认真填写附件1和附件2,并将两个附件的电子版于12月23日下班前发送至电子邮箱:jz2129850@163.com。

3.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市教育局教师教育科  李楠  电话:2112165。

附件: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荐辽宁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评审专家的通知 (点击下载)

锦州市教育局
2020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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