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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管理有要求,轻负高效有对策

作者:崔洋 来源: 锦州市实验学校审核:曹桂馥上传:王美艳更新时间:2020-11-20 16:07

11月18日实验学校召开小学部全体教职工大会,进行“转变作业观念,落实‘轻负高效’”的专题学习和研讨。这是继11月11日落实“十要求”启动会的第二次全体教师会。

副校长祖秀杰再次深入解读《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管理“十要求”》,全体教师仔细聆听,认真记录。学校将严格落实以下“十要求”:

1.学校必须“零起点”教学,严禁敷衍教学超纲超进度教学。

2.学校必须合理确定考试难度,严禁公布学生考试排名。

3.学校必须控制作业总量,严禁挪用挤占自习课时间。

4.教师必须精准布置作业,严禁布置惩罚性、重复性作业。

5.教师必须亲自批改作业,严禁家长、学生代劳。

6.学生要主动独立完成作业。

7.学生要做到每天坚持校外体育活动。

8.家长要做好学生家庭作业的督促落实。

9.家长要做好学生睡眠保障。

10.切实减轻教师负担,严格控制各类社会事务“进校园”。


副校长祖秀杰再次强调:务必转变观念,全面落实市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当天有课后服务的学科不得留作业,其它学科作业总量由年级组长统筹确定,确保同年组作业一致;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小学其他年级学生书面家庭作业总量不得超过45分钟;作业内容要精选、适量,形式要力求灵活多样,将劳动和体育锻炼纳入家庭作业范畴;提倡布置探究性、实践性、跨学科性的家庭作业;教师必须做到全批全改,及时批改,不漏批,不错批。

校长孙燕鹏传达了全省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管理,推进中小学生减负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申明真抓实干,不能“只刮一阵风”,要由始至终,将“十要求”政策落实到底;学校将通过各种途径加强作业管理。要求教师树立正确的价值观、质量观和人才观,增强教书育人、以身立教的社会使命感,增强尊重学生、爱惜学生、保护学生的责任意识。两周后将对此项工作进行检查、总结,收获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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