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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违规补课治理工作的通知

锦教发【2020】72号

作者: 来源: 锦州市教育局审核:曹桂馥上传:王美艳更新时间:2020-07-24 14:17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局直各学校:

为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统一部署,坚决打击在职中小学教师在常态化疫情防控态势下的违规补课行为,现就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违规补课治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主体责任

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违规补课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必然要求,是深入解决“四风”问题的重要举措。特别是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进入常态化防控时期,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摆在第一位,把打赢疫情防控战争作为当前的重大政治任务。要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教育局疫情防控以及严禁在职教师违规补课的决策部署,做出周密安排,加强监督检查,坚决打击在职中小学教师违规补课和举办辅导班等违规违纪行为。

二、明确纪律要求,落实重点措施

1.严明纪律要求。在疫情常态化防控时期,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有偿补课或推荐、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特别是为所任课班级学生进行有偿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等。

2.加强宣传教育。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迅速行动起来,领导分工负责,通过各种形式,对全体教师进行一次专题教育谈话,引导教师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常态化所面临的严峻形势,自觉抵制、不参与、不组织任何形式的违规补课和举办辅导班行为。同时,引导广大教师采取通过网络、微信等方式,免费指导学生自学或网上学习等。

3.畅通举报渠道。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积极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及社会广泛参与的监督体系,公开举报电话(市教育发展中心,规范办:3688050),接受社会监督。各学校也要在学校网站和公众号公布相应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4.加大督查力度。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紧盯重点区域、重点教师,认真开展拉网式的检查,对群众、师生反映强烈的教师进行跟踪检查、重点监督。市教育局将紧盯重点学校、重点人员,进行明查暗访,对群众举报的线索实行快查快处,发现一起,处理一起,一追到底,常抓不懈。

三、落实问责机制,严肃追责问责

1.坚决从严从重处理。对于我行我素、顶风违规补课的在职中小学教师,发现一起,严肃处理一起,绝不姑息,其中违反法律规定的,将严格按照《传染病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中有关条款追究民事和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将给予开除处分。党员教师参与违规补课的,还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给予党纪处分。各级各类优秀教育人才,除按《锦州市中小学在职教师违规补课处理办法》处理外,同时报请相关部门按批准权限取消其相应称号和待遇。

2.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制”。将在职中小学教师参与违规补课情况,纳入年度考核、职务评审、岗位聘用等,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制”。

3.坚决实行“一案双查”。凡是在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对违规补课行为管束不力、督查不严,导致本校教师存在违规补课行为的,一经查实,根据《锦州市中小学在职教师违规补课处理办法》规定,对教师所在学校给予通报批评,对该校书记、校长给予通报批评、诫勉谈话,造成严重影响的,对书记、校长给予免职或撤职处理。

锦州市教育局 
2020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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