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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实验学校2020年小学入学报名通知

作者: 来源: 锦州市实验学校审核:曹桂馥上传:王美艳更新时间:2020-06-19 15:55

根据锦州市教育局《锦州市2020年中小学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锦州市实验学校按照招生条件进行小学入学招生报名工作。报名工作在网上进行,请关注锦州市实验学校网站或微信公众号,获取报名详细信息,并于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网上报名。

一、招生条件

1、学生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居住一处(不含门市房),户口簿和房产证(或具有法律效力的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相互一致,且在2020年5月1日前取得的,可以进行网上报名。招生范围内的动迁户,尚未回迁的,凭产权调换协议、原籍户口簿进行网上报名。

2、学生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同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住一处(不含门市房),并学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没有单独住房,且符合本项第1条规定的,可以进行网上报名。

3、年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2014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儿童不予办理入学。

4、招生范围:松山新区小凌河与女儿河之间、中央南街以西区域。

5、不符合上述入学条件的学生按以下办法入学:户籍或住房单一在小学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由松山新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安排入学。

二、政策调整

1、从2024年起,锦州市实验学校小学的入学条件为:学生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招生范围内的户口簿和房产证或具有法律效力的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不含门市)的登记时间截止入学当年5月1日前须满三年方可入学。不满三年的由松山新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安排入学。

2、从2016年秋季入学的实验学校小学一年级学生开始,升入实验学校初中部时严格执行初中部招生政策,入学办法按照“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条件”中的具体规定执行。

三、备注

1、入学儿童父母离异,标注抚养权归属,同时上传抚养权归属协议书或判决书。

2、学校食堂就餐人数较多,为了孩子的身体健康,为有效防范传染病的传播流行,如自愿选择在食堂就餐,请家长带孩子到市传染病医院或传染病门诊进行甲肝、乙肝、结核菌素试验,并于开学报到时提交检查报告,方可在食堂就餐。

3、杜绝造假。对个人提供的户籍和房照等信息进行核查,符合入学要求的批准入学。如提供虚假材料,取消入学资格。

4、咨询电话:3688166。

5、学校将通过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发布新生入学相关事宜,请予以关注。

锦州市实验学校网址:http://www.lnjzs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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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实验学校
2020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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