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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叔叔进课堂,法制观念记心间

作者:刘凌 来源: 锦州市实验学校审核:曹桂馥上传:王美艳更新时间:2019-11-29 15:29

11月12日,是一个阳光明媚,天气晴朗的好日子。在这美好的日子里,一位身着警服,英姿飒爽的警察叔叔走进了我们实验学校六年六班的教室。同学们用热烈的掌声欢迎这位“特殊老师”的到来。这位“特殊老师”是六年六班刘诗涵同学的爸爸——辽宁省锦州监狱的刘警官。

同学们很荣幸能够聆听到来自一线的,接触实际案例而又经验丰富的刘警官为大家讲述专业的法律知识。刘警官分别从“犯罪的含义”、“刑事责任年龄”、“未成年人不得有的不良行为”、“未成年犯罪案例”、“未成年犯罪处理原则”、“犯罪的后果”、“未成年人应该注意什么”等方面进行了生动的讲解。同学们个个儿全神贯注,听得津津有味,被这与众不同的一课深深吸引。在一个个真实案例下,同学们清楚地知道了什么是违法和犯罪;违法犯罪要受到的惩处;自尊自爱的少年应该树立自我保护意识,遵纪守法。遇到事情多和父母、老师沟通,杜绝法律规定的九种不良行为,出门在外遇到困难寻求警察叔叔的帮助等等宝贵信息。

“一失足成千古恨”,“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一个个血的事实告诫同学们:在慢慢走向社会的过程中,做事“三思而后行”,切勿冲动,在平时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逐步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从而有效预防违法犯罪。

据刘警官介绍,他所见过的未成年人犯罪最小的才仅仅几岁。影响未成年人犯罪的因素来自社会、学校、家庭、个人等多方面。他非常愿意到学校配合学校给孩子们进行法制宣讲,希望通过家校共育达到最好的教育效果,让老师、家长真正成为孩子们的引领者、守护者、共同用爱为孩子们保驾护航。

刘诗涵爸爸为孩子们讲述专业的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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