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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教育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作者: 来源: 审核:上传:更新时间:2019-08-30 16:45

   锦州市教育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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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锦州市教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锦州市教育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锦州市教育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8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锦州市教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及相关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起草有关市政府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和全市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市属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市属学校、市属民办教育机构的管理工作,负责市属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的设置与调整,编制和实施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计划,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协调指导社区教育。
        (三)负责全市教师管理工作,统筹规划和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编制和人事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大中专院校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四)负责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统计、监测全市教育经费投入和筹措使用情况,编制市本级年度教育事业经费(含专项经费)和教育费附加预算,并按规定程序组织实施;负责直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监督检查直属单位的资金运转情况。按有关规定管理国内外对锦州的教育援助、教育贷款和相关公益基金,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管理、基建投资政策。
        (五)负责统筹全市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统筹管理基础教育教材,指导学前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实行学校标准化建设,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制定基础教育教学指导文件,组织编写基础教育地方课程教材,推进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改革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负责全市教育教学研究和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统筹管理民族教育工作。
        (六)指导全市职业教育发展与改革,负责职业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负责管理市属高等学校;组织开展大中专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统筹指导继续教育。
        (七)承担全市教育督导实施工作,开展教育评估监测,承担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日常工作。
        (八)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美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劳动教育工作、国防教育工作和学校安全工作。推进全市教育信息化工作。
        (九)负责推进全市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统筹管理指导全市各类教育统一考试的组织实施和市直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工作。
        (十)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稳定工作、干部教育工作和统战、群团工作。负责直属学校党的建设、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和统战工作。按分工负责直属学校领导班子建设,管理或协助管理直属学校校级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负责局直属单位纪检监察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本系统行风建设。负责直属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组织落实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教育国际交流及与港澳台教育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外籍及港澳台人员子女在锦就学工作。
        (十二)拟订语言文字工作政策,编制全市语言文字工作规划,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汉语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工作,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承担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三)按规定要求,承担对口事业服务机构业务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责。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属大中专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市教育局等部门拟订。
        二、机构设置
        纳入锦州市教育局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锦州市教育局机关
        2.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3.辽宁广播电视大学锦州分校
        4.锦州市教师进修学院
        5.锦州市现代服务学校
        6.锦州市卫生学校
        7.锦州市机电工程学校
        8.锦州市锦州中学
        9.锦州市第一高级中学
        10.锦州市第二高级中学
        11.锦州市第三高级中学
        12.锦州市铁路高级中学
        13.锦州市实验学校
        14.锦州市第一初级中学
        15.锦州市第二中学
        16.锦州市第三初级中学
        17.锦州市第四中学
        18.锦州市第五中学
        19.锦州市第七中学
         20.锦州市第八初级中学
         21.锦州市第九中学
         22.锦州市第十中学
         23.锦州市第十一初级中学
        24.锦州市第十二中学
        25.锦州市第十三中学
        26.锦州市第十六初级中学
        27.锦州市第十八中学
        28.锦州市逸夫中学
        29.锦州市国和小学
        30.锦州市特殊教育学校
        31.锦州市工读学校
        32.锦州市第一实验幼儿园
        33.锦州市第二实验幼儿园
        34.锦州市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35.锦州市教育财务结算中心
        36.锦州市电化教育馆
        37.锦州市中小学卫生保健所
        38.锦州市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
        39.锦州市教育局基建办公室
        40.锦州市教育局校办企业办公室
        41.锦州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42.锦州市教育办学监察办公室
        43.锦州市教育信息中心
 
                                                            第二部分 锦州市教育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87958.70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76048.02万元,占收入总计的86.46%。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6048.0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事业收入4242.68万元,占收入总计的4.82%。主要是非义务教育学校学费、住宿费等收入。
3.其他收入54.31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6%。主要是教师资格考试费等收入。
4.上年结转和结余7613.69万元,占收入总计的8.66%。主要是上年度安排的项目未完成、结转到本年继续使用的资金等。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2810.73万元,降低3.10%,主要原因:一是因上年财政拨款中含补发工资因素及本年职教园区付款结束等原因,造成财政拨款减少;二是学费、住宿费等事业收入和其他收入减少;三是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减少。
        (二)支出总计76321.13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64175.96万元,占支出总计的84.09%。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0009.6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28.6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095.58万元,资本性支出1042.09万元。
2.项目支出12145.17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5.91%。主要包括教育费附加安排的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助学金及机关各科室业务费等业务支出。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6165.36万元,降低7.47%,主要原因:一是教育费附加安排的项目因年末未完工而未付款;二是因职教园区已建设完成本年支出减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11637.57万元。
主要是因跨年项目未完成而未付款等原因形成的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增加3354.63万元,增长40.50%,主要原因:一是由教育费附加等资金安排的项目因年末未完成,资金结转下年使用;二是因教职工退休等原因造成部分人员经费结余;三是公用经费未全部支出,形成一部分公用经费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2016.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595.81万元,项目支出11420.32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811.01万元,降低6.26%,主要原因:一是上年财政拨款中含补发工资因素;二是本年职教园区等建设项目完成,财政拨款减少。与年初预算相比,2018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7.30%,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7.02%,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108.80%。
        (二)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2016.13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万元,占0.01%;教育支出71989.31万元,占99.96%;住房保障支出23.82万元,占0.03%。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万元,全部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主要是市政府节能办拨付给学校的用于节能改造的节能奖励经费,年初无预算。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年初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
        2.教育支出71989.31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运行713.91万元,主要是教育局机关的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3.9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本年追加行政运行经费预算27.15万元并全部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31.15万元,主要是教育局机关各项业务费等项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8.6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因上年专项业务费存在结余、本年财政收回专项业务费预算38.32万元。
(3)学前教育支出618.10万元,主要是用于幼儿园的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1.3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本年追加政策性调资及学前教育专项补助经费等预算95.08万元。
(4)小学教育支出1711.89万元,主要是用于普通小学的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5.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本年追加政策性调资等预算81.45万元并全部支出。
(5)初中教育支出23817.40万元,主要是用于普通初中的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5.0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本年追加政策性调资及义务教育专项补助经费等预算1215.99万元。
(6)高中教育支出10530.33万元,主要是用于普通高中的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6.9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本年追加政策性调资、国家助学金及铁路高中教学楼建设专项经费等预算2282.44万元。
(7)其他普通教育支出73.99万元,主要是用于除上述普通教育以外的学校公用经费支出,年初无预算,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本年追加逸夫中学校舍改造专项经费预算385万元。
(8)中专教育支出12479.62万元,主要是用于中等专业教育学校的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33.4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本年追加基础设施建设经费、政策性调资、国家助学金等经费预算1882.77万元及上年结余款本年支出。
(9)高等职业教育支出8849.89万元,主要是用于锦州师专的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4.2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本年追加政策性调资等预算1271.63万元。
(10)广播电视学校支出1038.85万元,主要是用于广播电视学校的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9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本年追加政策性调资等预算9.23万元并全部支出。
(11)特殊学校教育支出479.01万元,主要是用于特殊教育学校的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5.4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本年追加政策性调资及专项补助经费等预算75.32万元。
(12)工读学校教育支出283.08万元,主要是用于工读学校的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3.0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本年追加政策性调资等预算35.05万元。
(13)教师进修支出1814.73万元,主要是用于教师进修学院的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7.2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本年追加政策性调资等预算150.28万元。
(14)城市中小学校舍建设支出4940.96万元,主要是教育费附加安排的用于城市中小学校舍新建、改建、修缮和维护的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72.5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本年一些校舍维修改造项目未完工,未支付资金结转下年使用。
(15)城市中小学教学设施支出1793.48万元,主要是教育费附加安排的用于改善城市中小学教学设施和办学条件的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323.7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本年追加中小学设备购置等预算333.17万元及本年部分校舍维修改造费用列入此项支出。
(16)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设施支出419.03万元,主要是教育费附加安排的用于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设施的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34.3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2018年机电工程学校实训楼建设项目前期审批手续未办理完毕,未开工、未付款。
(17)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458.05万元,主要是教育费附加安排的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教育费附加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3.4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项目本年未完成,资金结转下年使用。
(18)其他教育支出1835.84万元,主要是用于除上述各级各类教育以外的其他教育事业单位的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1.5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因事业单位改革等原因本年一部分专项经费未支出,结转下年。
3.住房保障支出23.82万元,全部为购房补贴支出,主要是离休人员住房改革的购房补贴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相同。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13.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8.3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境)费和一般公共预算列支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34.88万元,公务接待费0.1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8.16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34.88万元,主要用于二高中啦啦操国际比赛和八中合作校交流,2018年参加出国(境)团组1个,累计21人次。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增加34.88万元,主要是本年二高中啦啦操队参加国际比赛和八中进行了合作校交流,上年无这两项活动、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0.18万元,主要是锦州师专用于来校的外务人员的接待费用,2018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2批次,25人,0.18万元。2018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0.39万元,下降68.42%,主要是外务人员来校接待数量减少等原因。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8.16万元,比上年增加14.65万元,增长23.07%,主要是学校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由按定额安排的公用经费(含预算内和预算外两部分)列支,年初无单独的“三公”经费预算,因今年学校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由预算内经费列支的部分比上年增加等原因,造成本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本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8.1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过路过桥、保险、维修等费用。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32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0595.8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2788.7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7807.0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教育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6.60万元,比上年增加0.72万元,增长0.32%,主要原因是本年差旅费支出比上年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教育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29.7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20.0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166.5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3.1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教育局共有车辆42辆,其中:机要通讯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其他用车39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一般公务用车(含小货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3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局组织对2018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52个,涉及资金9569.53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81分。
通过绩效自评发现预算项目管理主要存在的问题是预算单位对开展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的认识不够,项目绩效目标不是特别明确,绩效评价报表完成的一般。下一步我们将加强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提高各预算单位的重视程度,联合财政部门规范项目绩效目标,强化预算执行管理,按要求认真做好预算项目支出的绩效评价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教育(类)教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1.教育(类)教育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2.教育(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反映教育部门举办的学前教育的支出。
13.教育(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反映教育部门举办的小学教育的支出。
14.教育(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反映教育部门举办的初中教育的支出。
15.教育(类)普通教育(款)高中教育(项):反映教育部门举办的高级中学教育的支出。
16.教育(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普通教育方面的支出。
17.教育(类)职业教育(款)中专教育(项):反映教育部门举办的各类中等专业学校的支出。
18.教育(类)职业教育(款)高等职业教育(项):反映经国家批准设立的高等职业大学、专科职业教育等方面的支出。
19.教育(类)广播电视教育(款)广播电视学校(项):反映教育部门举办广播电视学校的支出。
20.教育(类)特殊教育(款)特殊教育学校(项):反映教育部门举办盲童学校、聋哑学校、智力落后儿童学校、其他生理缺陷儿童学校的支出。
21.教育(类)特殊教育(款)工读学校教育(项):反映教育部门举办工读学校的支出。
22.教育(类)教师进修及干部继续教育(款)教师进修(项):反映教师进修、师资培训支出。
23.教育(类)教育费附加安排支出(款)城市中小学校舍建设(项):反映用教育费附加安排的用于城市中小学校舍新建、改建、修缮和维护的支出。
24.教育(类)教育费附加安排支出(款)城市中小学教学设施(项):反映用教育费附加安排的用于改善城市中小学教学设施和办学条件的支出。
25.教育(类)教育费附加安排支出(款)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设施(项):反映用教育费附加安排的用于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设施的支出。
26.教育(类)教育费附加安排支出(款)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支出(项):反映用教育费附加安排的其他用于教育方面的支出。
27. 教育(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反映教育事业单位(含参公单位)的支出。
2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离休人员住房改革的购房补贴支出。
 

 
                                        第四部分 锦州市教育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锦州市教育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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