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教育局关于在2019年暑假期间集中开展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等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
锦州市教育局关于在2019年暑假期间
集中开展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等问题
专项治理的通知
锦教办〔2019〕89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文教局),市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新思想新要求和国家、省市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教育部《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严格执行锦州市教育局《关于严禁在职教师违规补课的若干规定》(锦教办〔2017〕115号),着力解决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发展等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决定在2019年暑假期间集中开展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等问题专项治理,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治理重点
1.中小学校(含民办学校,下同)组织和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2.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3.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4.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5.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6.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7.校外培训机构聘用中小学校在职教师、各级教研员参与有偿补课;
8.在职中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或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
9.在职中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
10.中小学校(幼儿园)以购买教辅材料或其它物品为名滥收费用的行为。
二、工作安排
专项治理分宣传动员、集中整治、总结巩固三个阶段。
1.宣传动员阶段(2019年7月23日至7月28日)
各县(市)区教育局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方案要有针对性、实效性,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收到实效。各学校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把相关要求及时传达给每一位教师,强化自我约束意识,引导广大教师自觉抵制有偿补课行为。
2.集中整治阶段(2019年7月29日至8月31日)
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学校是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等问题的主体。各学校要在校园网、公告栏等醒目位置公布本校的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及主管校领导的手机号码,校长作为本校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把监督管理抓到位,对于举报线索要组建专门调查队伍开展工作。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成立专项治理小组,并在官网、微信公众平台上公布本地区和所属学校的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及时核查投诉举报反映的相关问题。同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专项治理小组要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学校、重点教师的检查,要层层压实责任,对查实的违规行为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并及时向市教育局反馈调查和处理结果。各地可结合实际,与公安、消防、执法、市场监督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形成专项治理工作合力。
市教育局对各县(市)区专项治理开展情况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进行督查督办。
3、总结巩固阶段(2019年9月1日至9月12日)
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学校要对此次专项治理进行认真总结,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对查实的违规学校和在职教师要教育到位、处理到位、整改到位,巩固治理成果。
三、处理办法
按照“查实必纠、纠必问责”的原则,对违规问题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各县(市)区要在三天内形成处理意见,并报同级纪委监委备案。
1.学校组织有偿补课的,对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校级干部参照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教师〔2018〕18号)严肃处理。
2.教师(教研员)参与有偿补课的,按照《锦州市教育局关于严禁在职教师违规补课的若干规定》进行处理。
3.对查实存在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分。
4.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等问题管理职责的学校及县(市)区教育局,按照教育部《处理办法》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四、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各县(市)区教育局局长要亲自部署、亲自主抓、亲自协调,建立约谈问责机制,定期听取专项治理小组及学校关于治理工作情况的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问题。各学校校长要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要建立责任落实到岗、工作落实到人的层层负责制,做到全过程监管。
2.加大查处力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要依法加强检查,坚持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加大检查力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查实的相关问题,要态度坚决,一查到底,依法依规严肃惩处,绝不姑息。同时,积极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及社会广泛参与的监督体系,公开举报电话,畅通8890服务热线等平台和渠道,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市、县(市)区教育部门公开举报电话
2019年7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市、县(市)区教育部门公开举报电话
锦州市教育局 2602018
黑山县教育局 5780810
北镇市教育局 6696021
凌海市教育局 6980122
义县教育局 7768822
古塔区教育局 2915196
凌河区教育局 2863806/2863800/2863000
太和区文教局 5068001
滨海新区科教与文体局 3570778
松山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 80816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