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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关于2019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最新通知

作者: 来源: 审核:上传:更新时间:2019-06-17 16:12

根据辽宁教育学院最新通知,2019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对“教育教学实践”不做硬性要求,即“现场确认应携带的材料”第9条中的《辽宁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实践评价手册》、教案、听课笔记可以不用必须提交,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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