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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教育局关于举办首届锦州市中小学生少年艺术家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审核:上传:更新时间:2019-05-10 16:04

锦州市教育局关于举办首届锦州市中小学生
少年艺术家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局直初中、小学: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5〕71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5〕113号)精神,充分发挥校园文化艺术活动的育人作用,丰富学生课余生活,展示学生艺术才华,提高学生艺术素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市教育局决定举办首届锦州市中小学生“少年艺术家”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和内容
  活动主题:阳光下成长。
  本次活动要充分反映中小学生热爱祖国、热爱生活、奋发向上的精神面貌,要具有时代特征,体现向真、向善、向美的校园特色和学生特点;要发挥传统文化的导向作用,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体现思想性和艺术性的统一。
  少年艺术家评选内容包括:1.艺术表演类:声乐、舞蹈、器乐演奏(西洋乐器、民族乐器)、朗诵、戏曲。2.艺术作品类:书法、绘画、摄影、剪纸。
  二、参加对象
  全市初中、小学学生
  三、评选的设组
  本次活动设县(市)组和城区组。县(市)组含黑山县、北镇市、凌海市、义县。城区组含凌河区、古塔区、太和区、松山新区、滨海新区、局直初中、小学。
  评选活动设小学组和初中组。小学组分设小学低年组(1年-3年)和小学高年组(4年-6年);初中组按学生人数分设初中甲组和初中乙组(以阳光体育测试分组为准)。
  四、时间安排
  (一)初赛。2019年5月至2019年6月,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局直相关学校结合本次评选活动的主题先期开展“少年艺术家”单项赛初赛评选活动。
  (二)决赛。2019年6月至2019年7月。县(市)组自行组织决赛,并上报结果。每个单项赛各上报3人(小学低高年段和初中各1人),市教育局直接表彰。城区组的决赛由市教育局组织,采取集中评选的方式。比赛时间、比赛地点、联系方式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城区组名额分配
  (一)艺术表演类
  凌河区、古塔区小学组每项各上报10人(低、高年组各5人);太和区、松山新区小学组每项各上报4人(低、高各2人);初中组每项上报各2人;滨海新区小学组上报各2人(低、高年组各1人);初中组每项上报各1人;局直学校小学组每个学校每项上报各4人(低、高年级组各2人);局直学校初中甲、乙组每个学校每项各上报2人。
  器乐上报根据规定名额要兼顾西洋乐器(钢琴、管乐)和民族乐器。
  (二)艺术作品类
  凌河区、古塔区、太和区、松山新区、滨海新区、局直相关学校每项艺术作品5幅。具体要求参照(附件1)。
  六、奖励办法
  本届“少年艺术家”评选活动设优秀组织奖和个人单项奖。优秀组织奖的评选以学校在各项决赛中取得的成绩累积得分为参照依据,评选工作由市教育行政部门抽取美育专家组成评委会评定。个人单项奖评选采取按2选1的方式评选少年歌唱艺术家;少年舞蹈艺术家;少年演奏艺术家;少年朗诵艺术家、少年戏曲艺术家;少年书法艺术家;少年绘画艺术家;少年摄影艺术家;少年剪纸艺术家(以每届剪纸展评选结果为准)。
  七、活动要求
  1.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局直学校要根据本地本校实际,制定活动实施细则,加强组织领导。要为学生搭建交流展示艺术成果的舞台,促进学校艺术教育普及水平不断提高,让学生多渠道接受艺术熏陶,提高艺术素养,培养学生感受美、表现美、鉴赏美、创造美的能力。
  2. 参赛单位和学校指派专人领队教师负责学生参赛。声乐、舞蹈、器乐、朗诵、戏曲自备比赛所需服装、道具、伴奏优盘或LED背景视频。除钢琴之外其他乐器自备。比赛采取现场打分、亮分、公布成绩的方式,确保评选公平、公开、公正。
  3.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局直学校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积极参与。要严格比赛规则,选出优秀的艺术学生参加决赛。严禁弄虚作假,对弄虚作假的学校,取消比赛资格,并给予通报批评。请县(市)、区教育局和局直学校认真填写少年艺术家评选活动报名表(见附件2),加盖公章后于6月5日前报送至市教育局学校安全与体卫艺术教育科(701室)。黑山县、北镇市、凌海市、义县于6月30前上报少年艺术家推荐表(见附件3)。联系人:顾梅,电话:15941627667
  附件: 
锦州市中小学生艺术单项赛要求

报名表

推荐表
                 
              锦州市教育局
             2019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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