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公示

作者:校党委 来源: 锦州市实验学校审核:曹桂馥上传:王美艳更新时间:2016-12-09 11:21

锦州市实验学校党委确定2016年下半年党组织发展对象名单:韩笑,安聃,姜巍,串丽红。

公示期为七天。欢迎大家对其个人素质、德才表现、社会关系、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支部或者校党委提出。校党委办公室电话:2111866;或者直接发送到jzssyxxdw0@163.com

将此文章收藏到:
栏目汇总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