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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0—2011学年度师德标兵的通知

作者:办公室 来源: 实验学校审核:曹桂馥上传:王美艳更新时间:2011-07-01 17:09
各年部、各位教职工:

为表彰在落实办学理念、形成“教会每一名学生”的办学特色的实践中,在熔铸实验精神、执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表现优异的教师,学校党委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师德标兵”,要求严格按照学校《师德标兵评选办法》评选,把为人师表好;敬业爱生好;育人效果好;教学质量好;团结协作好;师生关系好;廉洁从教好;家长口碑好的教师选出来,树立起来,把他们的精神传扬开来,让学校的教师队伍更加优异起来。

各部门“师德标兵”名额:一二年部5人,三四年部6人,五六年部5人,七年部8人,八年部7人,九年部8人,干事3人,中层4人,共计46人。

附件一:师德标兵评选办法

锦州市实验学校
2011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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