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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部门岗位职责及管理制度 财务处 管理制度

作者:  来源: 实验学校审核: 上传:王美艳更新时间:2010-05-05 19:17

1、财务管理办法
   为加强学校财务工作的计划管理,规范财务工作行为,及时反映财务工作情况,正确处理财务关系,保证财务信息质量,管好、用好学校资金,特制定本办法。
   (1)财务工作的计划管理
  ①根据学校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及各项预算标准,并参照上年度预算的执行情况,量入为出,精打细算,编制新一年度财务预算。编制预算主要以财政部门相关政策为依据,同时考虑校内实际工作情况,统筹预算。预算编制时,应广泛征求意见,必要时可交教代会讨论。预算经校长批准后,呈报主管部门审批。
  ②预算指标一经批准,财务处要认真贯彻执行。根据学校的具体情况,坚持保证教育教学和保证重点的原则,努力搞好年度财务收支的综合平衡。
  ③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应严格控制计划外开支,不得乱开口子。如遇特殊情况,计划外支出额度较大时,财务部门应及时申请追加预算,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并经校长批准后,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增加指标后方可列支。
   (2)财务审批权限
  ①日常财务报销业务中,预算经费部分,壹仟元以下(含壹仟元)的由主管校长审批;壹仟元以上的由校长审批。
  ②招待性支出及超标准的各项支出(住宿费等),不论额度大小,均由校长审批。
  ③各部门对各种出差尤其是省外出差必须从严控制,严禁出席与工作无关或关系不大的研讨会、学习班等。各处室、教研组外出学习或参加会议必须经校长批准后方可外出。外出的差旅费,先由主管校长审核,再由校长审批后,方可报销。
  ④专业材料的购买,须经业务处室和总务处至少两人以上同时经手,两人以上验收入库。经手人、验收人在原始凭证上签字,在定额内支出的资金,由主管校长审批后各部门列材料账。各部门要及时清理材料库存,填写材料消耗单,经校长审批后予以报销。
  ⑤教职工取暖费、子女托儿费,由财务按规定标准审核,经主管校长审批后报销,超过标准部分自理。
  ⑥日常工资性支出及拨款,可直接在财务部门列支。
  ⑦定额内的水电费、邮电费,经主管校长核准后,由财务处直接拨付。
2、经费管理制度
  根据《会计法》及市财政局关于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为不断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完善管理制度,努力做到开源节流,增收节支,从而确保“收支两条线”原则的贯彻落实,杜绝乱收费现象的发生,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1)经费管理
  ①学校各处室必须严格遵守财经管理制度,不得随意提高开支标准和扩大开支范围。严格控制不合理开支,充分发挥经费的使用效益。
  ②加强财经纪律的执行力度,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乱收费。所有的收费项目及标准必须经校长批准,上报市物价部门审批。
  ③学校各项收费,必须上缴财务处,纳入学校非税收入,专款专用。
  ④学校的各项收费,任何部门和个人无权减免,特殊情况由校长办公会审批后方可减免。
  ⑤学校大项支出,先由各部门提出资金支出计划,由校长办公会审定。
  ⑥为保证财务支出的合理有效,避免违法违纪情况的发生,财会人员对学校的各项财务支出必须进行监督和审计。
   (2)费用的报销
  ①票据报销时,先由各处室负责人签字,壹仟元以下(含壹仟元)的,由主管校长审批;壹仟元以上的由校长审批;重大开支,提交校长办公会讨论决定。
  ②票据报销时,必须有经手人、验收人、处室领导、审批人的签字,方可报销。
  ③报销的票据,必须填有:单位名称、日期、品名、数量和单位,大小写要一致,并盖有收款单位的财务专用章。
  ④凡涉及多人领款时,为保证资金流向安全,必须由后勤校长审批,领款本人签字,原则上不得由他人代签。
  ⑤出差人员经本处室主要负责人同意后,填写出差申请单,主管校长和后勤校长同意并签字后实施。会议出差必须经主管校长和校长同意,由校长签字。返回后,履行报销手续。
  ⑥公务预借款项,应按指定用途使用,公务完成后一周内必须办妥签字审批手续,待每月报销日一次性结清,不得拖欠。原则上是前次欠款未清者,财务部门有权拒付借款。两个月后仍未结清,财务部门逐月从借款人工资中扣回欠款。
  ⑦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财务部门不予报销:
  A、票据非法涂改,字迹辨认不清,不是出自一人笔体(后填改)或用铅笔书写,内容与实际不符,大小写金额不一致,没有财务印章的单据。
  B、票据丢失,但又无法取证的单据。
  C、违章罚款及因个人过失造成损失的单据。
  D、公出期间,出差人员的出租车费、超标准的车费、宿费和没有正当理由的空房费、退票费、行李寄存费以及因私事绕道乘车的费用。
  E、违反财经纪律和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单据,如会务费,非税务部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专用收据,不盖有财务专用章的各种票据。
3、支票管理制度   (1)结算金额在壹仟元以上必须采用转账支票结算。
   (2)领用支票必须办理以下手续:
  ①到财务处填写支票领用单,写明用途、金额,经主管校长批准后,财务部门方可同意领取。
  ②支票领用人办理结算后应及时履行报销手续,并在一周内到财务处报销。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报销的,须与财务处联系,但最晚不得超过20天,否则财务处有权从支票领用人的工资中扣回。
   (3)支票领用人不得用转账支票作抵押。
   (4)出纳人员应按如下要求签发支票:
  ①必须在银行存款余额内签发,不准签发空头支票。
  ②不准签发远期支票。
  ③签发空白支票必须填写签发日期、用途、收款单位或封好限额前数位。
  ④支票填写字迹清楚,大小写相符,背书完备。
4、债权债务管理制度
   (1)职工因公借款,借款人必须填好借款单,写明借款用途、金额,经有关领导审批和财务部门审核后办理支付手续。原则上职工因私事不允许借用公款。
   (2)不在财务部门开资的人员原则上不能借款,特殊情况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借款不能及时归还的,由批准借款的人负责归还。
   (3)预付的各项工程款项,必须在原始单据后附有工程施工合同或工程预算书,否则不预付工程款。
   (4)出差人员借款必须在规定范围内使用,出差返回后,一周内到财务处报销并结清借款,实行一借一清制度。对未还清者,财务处应从其工资中扣回借款。
   (5)各种债权债务款项,财务处应随时清理,若无特殊情况,年末要结清。
   (6)职工调动工作,在离校前必须清还全部借款,否则不予办理调转手续。
5、费用报销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报销手续,确保每一笔资金合理使用,特制定如下费用报销管理办法:
   (1)报销程序:经办人把发票交到财务处,同时说明款项用途,会计检查发票是否符合要求,由财务人员在发票后面盖审批印章,经办人、验收人签字后由会计统一集中请领导审批,对于特殊情况需要向领导直接说明的,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办理审批手续。
   (2)审批程序:先下级后上级,先定性审批后集中核准。要求各级审批领导认真负责严格把关,用钢笔或碳素笔签字。
   (3)报销票据要求:报销人取得的发票必须标明所购物品的名称、数量、单价、金额等,对于标注不清的或非正规发票财务不予受理。
   (4)报销时间:发票开出一周内办理报销手续(总务部门采购需要办理入库,时间延长为15天),由于经办人报账不及时超过报销时间,财务部门不负责办理审批。
   (5)因公出差或其他原因需借备用金的,先到财务处填写借款审批单,领导审批后由财务预支备用金。出差返回后3日内及时到财务处报账,以便结清备用金。
   (6)物品采购审批程序:各部门所需采购物品,应严格执行审批程序,必须经主管校长签字同意,后勤校长再根据钱限审批后,由采买员统一购买,事后根据实际取得的正规发票到财务处进行报账。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自行购买物品,若未经领导批准自行购买,财务部门不予报销。在采购过程中,应贯彻勤俭节约的精神,货比三家,达到物美价廉。对于大额物品的购买,达到互相监督、互相制约、保证质量的目的。规章制度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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