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辽宁省第十二届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审核:上传:更新时间:2010-12-02 16:05
锦教办〔2010〕96号
关于组织参加辽宁省第十二届中小学
电脑制作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文教局、社管局),局直各中小学: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工作,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辽宁省第十二届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的通知》(辽教办[2010]112号)文件要求,市教育局决定组织我市中小学生参加2011年辽宁省第十二届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此次活动由市教育局直接领导,市电化教育馆组织实施。
2.各县(市、区)教育局(文教局、社管局)、局直中小学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组织中小学生积极参加电脑制作活动,遴选出优秀作品报送市电教馆。
3.此项活动将作为锦州市评选现代教育技术应用工作先进单位的一个重要条件。
4.各县(市、区)至少上报作品15件。局直中小学每校至少上报作品5件。
5.市教育局将组织专家对上报的作品进行评审,评出一、二、三等奖,对评比结果予以通报。
6.作品报送截止日期为2011年2月25日,具体事宜详见活动指南(见附件)。
附件:辽宁省第十二届中小学生电脑制作活动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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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