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师业务水平考试补考有关事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审核:上传:更新时间:2010-07-16 15:53
关于教师业务水平考试补考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文教局、社管局),局直各学校:
按照市教育局《关于2009年锦州市中小学教师业务水平考试补考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全市教师业务考试补考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考时间:2010年8月25日上午9:00。
二、补考地点:各县区自定,局直学校在市第八中学。
三、参加人员:包括教师业务水平考试缓考、经请假未参加考试和考试不及格教师,也包括职业中专、职教中心教师,特教教师。
四、考试范围:特教教师考小学相应学科,职业教育专业课教师考《职业教育学》,其他学科按去年要求不变,考试其他要求与去年全市教师业务水平考试相同。
注:师德和法治教育考试在9月1日开学以后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