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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命名锦州市教坛新秀的通知

作者: 来源: lnjzedu.gov.cn审核:上传:更新时间:2010-03-16 15:39

锦教办〔201023

 

 

关于命名锦州市教坛新秀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文教局、社管局),市直各学校:

根据锦教办[200546号《关于继续开展评定锦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的通知》和[2009]70号《锦州市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管理办法》文件精神,20095月 市教育局印发了《关于锦州市教坛新秀评定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教育局(文教局、社管局)和市直各学校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及时按照通知要求,顺利完 成教坛新秀的考核、推荐工作。经市教育局骨干教师评定领导小组对被推荐人的基本条件,教育工作业绩,教学工作业绩,教研工作业绩的审核与评定,现批准并命 名锦州师专冯海涛、锦州中学高月、实验学校史春秀、国和小学李春友等200名教师为锦州市教坛新秀,现予公布。

(具体名单附后。)

 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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