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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9年全市新教师远程培训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lnjzedu.gov.cn审核:上传:更新时间:2009-12-23 15:30

关于做好2009年全市新教师远程

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文教局),经济技术开发区、松山新区社管局,局直有关学校:

200811月 开始,我市依托“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启动中小学骨干教师远程培训试点工作。这是我市教师继续教育工作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而采取的新措施,经过 一年的培训实践,收到了良好效果。实践证明,它有利于解决教师的工学矛盾,有利于提高培训的实效,有利于中小学开展校本研训。它是“大规模、低成本、高质 量”组织中小学教师培训的有效形式,对提高基础教育特别是农村薄弱学校教育质量,有着重要作用。为此,市教育局决定继续依托“继教网”开展2009年新教师远程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市中小学2009年新录用的教师。包括近年录用已经上岗但未参加过新教师课程培训的教师。

二、培训内容

新教师培训是对新任教师在适用期的培训,此次远程培训主要包括:师德教育、教师基本功、教学常规、新理念与新课程等方面内容。课程类型包括通用课、学科课两大类。共计120学时。具体课程见附表。

三、培训原则

坚持“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的原则。对进入教育系统的各学科新教师进行全员岗前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才能上岗。未经岗前培训的教师不能承担教学任务。

四、培训时间

20101-201012月。具体安排如下:

12009年12月30日前,各学校将《锦州市中小学新教师远程培训报名表》(附表2)报送到市教育局高教处。

2、市教育局组织召开培训机构负责人会议,进行工作部署。完成对管理员、辅导教师和中小学校技术支持人员的培训。同时各中小学校技术支持人员完成对本校教师的上网操作培训,并督促各位学员完成网上学籍注册工作。

3、2010年1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开班启动仪式,开始实施远程培训。

4、2010年12月,完成学员的成绩考核和评定,发放结业证书,培训结束。

五、培训方式

学习方式:采取网上学习与线下研讨相结合、集中学习与分散学习相结合的学习方式。各县区根据本地实际,充分利用网络平台(或DVD光盘播放)组织教师收看视频课程、学习相关资料。在辅导教师的组织和帮助下,组织参训教师研讨案例、进行学习交流和专题讨论、布置和提交作业等。

组织方式:仍然采取班级化组织管理的办法,按学科组班。培训期间,“继教网”将各学科课程公布,学员直接点击即可收看学习,各县区和各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培训期间自行组织开展培训工作。如果当地网络速度较慢,各地可提前将相应的视频文件下载到本地后再组织收看。

六、培训考核

1、学员必须完成培训课程计划中规定的学习内容,按照辅导教师要求参加网上的辅导、答疑,并按时提交作业,学员只有对某门课程修满规定的学时和作业成绩合格,才有资格申请参加相应的课程结业考核。

2、“继教网站的管理平台会对学员的所学课程和学习时间进行自动的监控和记录,自动记录学员平时参加辅导、答疑以及讨论的情况,连同作业成绩,作为课程学习的平时考核成绩。

3、课程结业的考核方式,按照每门课程的具体要求确定,可选用网上考试或者网下考试。

4、把学员平时考核成绩与结业考核成绩分别按比例折合后作为本课程总成绩,总成绩及格以上者可以获得本课程的培训学时、学分,记入培训学籍档案。

参加远程培训的新教师,经考核合格者,由市教育局审查核准后,均按学时予以登记,计入新教师继续教育学分,作为颁发新教师培训证书的必要条件。

七、培训要求

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十一五”期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和《锦州市“十一五”期间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方案》要求,新教师必须参加中小学继续教育和对新教师进行的专门培训。完成规定的学时学分的,颁发新教师培训合格证,该证将作为本人换发“十一五”学分证以及年度考核、职称评聘、评先评优资格审查时的必要条件。

新 教师全员远程培训涉及面广,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此次培训工作,积极组织新教师参加培训工作,确保被培训教师落实到位,并为新教师参加远程 培训学习创造条件,督促新教师完成规定培训学时、培训内容。各辅导员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好培训的管理和教学辅导工作。学员考勤和作业提交情况将作为考核和 颁发新教师培训合格证书的重要依据。请各县市区、局直学校组织好本地区、本单位新教师按照上述具体要求认真参加培训。

本项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领导和组织实施,市电教馆负责此次远程培训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学员申请,发放学习卡,为学员网上学习提供技术支持等。市教师进修学院负责班级管理和辅导,包括组织专家在线辅导、远程答疑、作业批改、督促学员学习等。各学校负责保障学员的学习时间和技术支持。

新教师远程培训费:每位学员120元/学年。用由继教网收取,请于12月30前将学费统一交到市教育局高教处,由高教处统一上交继教网财务部。

 

附件:1.2009年锦州市新教师远程培训登记表

      2.锦州市中小学2009年新教师远程培训教学计划设    置表(小学)

      3.锦州市中小学2009年新教师远程培训教学计划设    置表(初中)

 4.锦州市中小学2009年新教师远程培训教学计划设    置表(高中)

 

 

                      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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