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前报送锦州市庆祝建国六十周年读书征文活动作品的通知
关于提前报送锦州市庆祝建国六
十周年读书征文活动作品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文教局、社管局),局直中小学:
近日,辽宁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开展“我爱我的祖国”主题教育读书征文活动的通知》(辽教办【2009】74号),由于此项活动与我市开展的“锦州市中小学庆祝建国六十周年主题教育活动”中的读书征文活动内容基本相同,只是上报时间不同。为了避免各地、各学校做重复工作,所以,市教育局决定,将省、市布置的读书征文活动同时进行。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省厅活动主题及内容要求:与锦州市中小学庆祝建国六十周年读书征文活动方案相同。
二、省厅活动评选及奖项设置。(市级活动要求不变)
1、征文作品按小学低年组(一、二、三年级)、小学高年组(四、五、六年组)、初中组、高中组分别评选。
2、征文各组分别设立一等奖16名、二等奖35名、三等奖70名和优秀奖若干名。对获得一、二、三等奖的作者颁发荣誉证书,并奖励价值不等的精美图书,对获得优秀奖的作者颁发荣誉证书。
3、对获得一、二、三等奖作品的指导教师颁发相应级别的指导奖及荣誉证书,并成为《教学方法新论》一书的长期特约作者。
4、获奖作品将汇编成册公开出版,获奖名单将在有关网站予以公布。
三、省厅活动征文作品要求:参赛作品要制成word文件,标题用2号宋体字,正文用4号宋体字,A4页面设置,左上角注明“参赛稿件”字样,文章标题下、正文前注明邮编、详细地址、学校、班级、作者姓名,文章末尾注明指导教师姓名、作者联系电话、电子信箱。
四、参赛作品报送要求:
1、各县(市)区的作品必须在初评的基础上,以县(市)区为单位用一个邮件上报,上报时要分清组别。局直中小学以学校为单位用一个邮件上报。
2、各地、各学校上交作品数量与《锦州市中小学庆祝建国六十周年读书征文活动方案》相同。时间由原来的9月10日前,提前到7月20日前,报锦州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同时将电子稿发送至邮箱:jz706@163.com。并按市级文件要求填好“作品登记表”。
3、此次作品上报后,锦州市教育局将择优将作品上报省厅参赛,同时所有上报作品还将参加市级评奖。市级评奖要求见《锦州市中小学庆祝建国六十周年读书征文活动方案》。
各单位见此通知后,请立即组织落实并按时完成此项活动,省厅读书征文活动获奖情况将纳入“锦州市中小学庆祝建国六十周年主题教育活动”总结表彰。
锦州市教育局
2009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