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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知文明礼仪、做文明学生”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作者: 来源: lnjzedu.gov.cn审核:上传:更新时间:2009-10-22 15:16

关于开展“知文明礼仪、做文明学生”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局直各学校:

为了进一步提升我市学生的文明礼仪规范,培育学生“讲文明、知荣辱、守法纪”的良好道德品质,打造文明校园、和谐校园,促进教育可持续发展和学生健康成长,市教育局决定:自20091022日开始,利用一个月时间,在全市学生中广泛开展“知文明礼仪、做文明学生”主题教育活动。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加 强大中小学生文明礼仪教育,是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创建和谐校园、文明校园的需要。以学生文明行为习惯养成为基本要求,按照教育与管理、明理与践行相结合的 原则,引导广大学生树立文明、和谐、向上的良好形象,培养学生形成知荣明耻、懂礼守法、文明生活的良好习惯,用礼仪沟通心灵,让文明变成行为,不断深化学 校文明礼仪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内涵,进一步营造和谐友善、文明有序的校园环境,全面推进文明和谐校园建设。

    二、活动安排

结 合大中小学生心理、生理年龄特点,通过国旗下演讲、主题班会、专题黑板报、礼仪知识竞赛、读书征文活动、设立班级文明监督岗等不断深化“知文明礼仪,做文 明学生”主题教育效果,切实加强学生的文明礼仪习惯养成教育,加强学生的遵纪守法教育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教育引导学生学礼仪、知荣辱、明法纪,争做文 明好学生。

三、主题教育内容

(一)举止文明

  1、遵守社会公德,爱护公物,爱护花草树木,不践踏草坪;

  2、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废弃物,不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

  3、语言规范,不说脏活,注意文明礼貌用语;

  4、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衣着得体;

 5、未成年人不进入经营性网吧。

(二)交通文明   

  1、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服从执勤民警和交通协管员的管理和指挥;

 2、严格按照各行其道原则,骑车应走非机动车道,走路应走人行道;

3、要按照交通法规规定,不满12周岁的不准骑车上路。骑车时做到不带人、不相互追逐、不扶肩并行、不攀扶其它车辆;

  4、骑车、走路遇有交通信号灯的应遵守信号指示,做到红灯停、绿灯行;

5、不翻越交通隔离护栏和穿越绿化带。 

四、活动要求

1、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本次活动的重要意义;要认真组织和部署,务求实效,安排专人具体负责本次活动。

2、全员参与,全面教育。要使活动目的、意义真正宣传教育到每一位学生,使其积极、自觉、主动地参与到各项活动中,从中受教育,受启发,从我做起,时时牢记文明,处处彰显和谐。

3、学生干部率先垂范,要积极投身到本次主题教育活动中,以实际行动带动、引导广大同学从自身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争做文明修身的表率。

 

 

锦州市教育局

〇〇九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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