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实验教学优质课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 来源: lnjzedu.gov.cn审核:上传:更新时间:2009-09-17 15:11
关于开展实验教学优质课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文教局、社管局):
为进一步深化我市中小学教育教学改革,加强实验教学,市教育局决定开展中小学实验教学优质课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评选学科:初中物理、化学、生物、小学科学。
2.名额分配:黑山、北镇、凌海、义县各6节;太和区3节;古塔、凌河、开发区、松山新区各2节。
3.各县(市)区在广泛评选的基础上,做好组织推荐工作,具体工作由各县(市)区教育技术装备部门负责。
4.市实验教学优质课申报截止日期10月12日,申报表于10月12日前报市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
5.市实验教学优质课由市教育局组织有关人员评审。评审时间为10月下旬。
联系电话:3938164
附件:锦州市实验教学优质课申报表
二〇〇九年九月十七日
锦州市实验教学优质课申报表
学 科: 年 月 日
姓 名
|
|
课 题
|
|
学 校
|
|
学校意见
|
学校盖章
学校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县(市)区
教育局意见
|
教育局盖章
年 月 日
|
评审组意见
|
|
市教育局
审核意见
|
|
锦州市实验教学优质课申报汇总表
单 位(公章) 年 月 日